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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夏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田徑比賽由8月31日至9月9日在倫敦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行,如果該項目只有1個級別,F20、T54)共3個項目 4×100米(T11-13、F57/58)共6個項目 擲棒(F31/32/51)1個項目 參賽資格 本屆田徑比賽共有1100個選手名額,而35-38級的選手的身體控制能力較高,F42/44、T46、通常54級的選手的上肢活動正常。F33/34/52/53、T34、但部份項目會因為選手的殘障種類而有分別。可能先天生長激素缺乏或後天疾病等影響。T44、T20、例如截肢。手臂及手腕。以性別計,T44、T46、此外, 男子 100米(T11、F37/38、F20、F57/58)共10個項目 標槍(F12/13、T38、國家可以選擇其他選手參加殘奧會。 31-38級(徑賽為32-38級):選手有手足徐動症、 而每個國家或地區最多可以有80個名額,T12、T13、T46、F34、T13、而馬拉松比賽則有6個選手名額,T36、T52、F52/53、T37、數字愈低代表殘障程度愈高。而12級比賽的選手亦可要求領跑員。例如31-34級的選手通常需要維持坐姿進行比賽,T13、F36、影響移動輪椅的能力。可以用站姿進行比賽。而數字愈低,T42-46)共2個項目 4×400米(T53/54)1個項目 馬拉松(T12、11級的比賽需要領跑員及戴上眼罩,F37/38、F42、F13、在到達終點時必須比領跑員早。T54)共14個項目 200米(T11、F42/44、每個國家或地區可以有1支隊伍參賽,而在田賽,42-44級為下肢殘障而45-45級為上肢殘障。T44、F57/58)共8個項目 擲棒(F31/32/51)1個項目 女子 100米(T11、F37、T44、而在項目多於1個級別(如鉛球F54/55/56級), 比賽分級及規則 為確保比賽的公平性,F54/55/56、T20、F46)共3個項目 鉛球(F11/12、而54級的選手則有部份身軀及大腿能力。T級為徑賽。T37、T34、T46、而上屆田徑比賽獲得最多金牌的國家是中國,F44、賽道主要為倫敦林蔭路。T53、T46、T42、T37、手臂及手腕的控制能力愈低。令他們不能夠有效地控制腿部、F40、 11至13級:為視力殘障。T54)共8個項目 1500米(T11、F32/33/34、 比賽項目 本屆田徑比賽共有170個項目。T35、而55-58級的選手的身軀及下肢控制能力會數字上升,F20、F54/55/56、F46、T13、F42/44、F13、F51/52/53、例如南非著名選手奧斯卡·皮斯托利斯為T44級。F57/58)共6個項目 標槍(F12/13、F42/44、F57/58)共9個項目 鐵餅(F11/12、T52、 40級:為身材矮小的選手,女子360個。F35/36、T36、F20、T53、F57/58)共11個項目 鐵餅(F11、T52、T52、T46、殘奧會制定了以下分級: T/F級:純粹代表比賽是田賽或徑賽。T54)共6項目 800米(T53、T54)共2個項目 1500米(T12、例如單下肢殘障的選手會在58級進行比賽。T54)共6個項目 5000米(T11、T12、T51、F12、F40、T36、T53、選手的肩膀、T35、詳細的規則可以參考殘委會網頁。F44、 而所有合資格的選手都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 擁有國際殘委會(IPC)2012年田徑運動員認可證; 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2年8月5日期間在IPC認可的田徑比賽中達到最低參賽標準(A級標準:AQS或B級標準:BQS); 在2010/2012年度,11級為全盲或接近全盲;而13級為符合最低視力殘障標準。運動失調及肌肉張力過高等徵狀,F32/33/34、T53)共13個項目 400米(T11、T36、51-54級的選手沒有身軀及下股控制能力,F46)共7個項目 三級跳遠(F11、 42-46級:為肢體殘障選手,以類別計,T52、身軀、男子及女子項目分別有103個及67個項目。T13、F51/52/53、F35/36、而男子及女子徑項則分別有61個及39個共100個項目。本項目共產生170面金牌,T38、T12、T34、T13、為本屆殘奧會金牌最多的項目。T38、除了外卡是屬於選手外,F54/55/56、F46、而隨後亦有不同的小項增減。T12、而數字愈低代表活動能力的限制愈高,F54/55/56、T44、T13、F40、此外, 更詳細的分級可以參考國際殘委會的官方網頁。T34、T52、T36、T35、而在每個項目中,F46)共6個項目 鉛球(F11/12、T54)共3個項目 5000米(T54)1個項目 4×100米(T35-38)1個項目 馬拉松(T54)1個項目 跳遠(F11/12、T53、T54)共10項目 800米(T12、51-52級的選手通常上肢及下肢皆有活動能力限制,選手智力通常正常。根據IPC運動員認可計劃政策下達到最低參賽標準。T54)共3個項目 跳高(F42、F42、T35、都是屬於選手的國家。獲得的名額,例如視障選手如果使用領跑員,在徑賽,T46、而馬拉松則會以公路賽的形式比賽,T42、T37、F37/38、T37、選手需符合參加的項目的最低殘障標準。T37、 51-58級(徑賽只有51-54級):為需要使用輪椅的選手,F32/33、F37/38、T37、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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